《栖霞市联翔塑业有限公司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3-06-12 点击量:75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栖霞市联翔塑业有限公司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栖霞市联翔塑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成员签名表、验收意见)及其他说明事项,详见链接内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7月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 15376986637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knt1tvuZKwC-P9ubITn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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