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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鸣川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移动源污染防治、颗粒物传感器及远程监控系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1-09-02  点击量:17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鸣川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移动源污染防治、颗粒物传感器及远程监控系统项目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移动源污染防治、颗粒物传感器及远程监控系统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鸣川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网盘链接。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总 15710013066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SvShJhdOIupvQ2uEmxAcg?pwd=uhci

提取码:uh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