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团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莱阳市团旺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
2021-08-30 点击量:66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莱阳市团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莱阳市团旺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莱阳市团旺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
建设单位:莱阳市团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成员签名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2Ark8Wwv4lbxPI6MWKK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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