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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瑞祥干混砂浆有限公司干混砂浆生产项目(1号线和3号线)

2019-08-08  点击量:59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烟台瑞祥干混砂浆有限公司干混砂浆生产项目(1号线和3号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烟台瑞祥干混砂浆有限公司干混砂浆生产项目(1号线和3号线)
建设单位:烟台瑞祥干混砂浆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8月8日-2019年9月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倪经理
联系电话:13697861250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fhjAbfpwbTHyZeAXc27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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