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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银通纸业有限公司锅炉改造(一期)项目

2019-08-08  点击量:57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莱阳银通纸业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莱阳银通纸业有限公司锅炉改造(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莱阳银通纸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8月8日-2019年9月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615035057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RzdW0Lr-qzs4CY48w9-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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